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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局出台零售药店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

日期:2025-11-24 14:49:25 来源:办公室 浏览次数:   字体: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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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,近日,温州市局出台《温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强化企业药品安全质量信用意识,切实保障全市药品质量安全。

一是构建信用体系,激发企业“自治力”。围绕违法失信、主体责任、监督管理、正向激励四个方面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综合赋分,并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A、B、C、D、E五个等级。通过科学分类与分级管理,有效激发企业自我规范,促进企业精细化管理、规范化经营。

二是实施动态管理,打造市场“优生态”。根据药品零售企业的不同等级确定不同的监管频次及监管重点,实施动态管理并同步配套激励与惩戒措施。通过差异化监管模式,将“面面俱到”的检查方式转化成“有的放矢”的重点监管,引导药品零售企业从“被动迎检”向“主动改进”转变,既增强了监管温度,又优化了行业发展环境。

三是深化部门协同,提升信用“联动力”。通过创新构建跨部门信用协同长效机制,有效打通部门壁垒,实现与医保部门对零售药店评价结果的互认互用,形成监管合力。同时,积极拓宽信用评价成果在金融、招投标等应用领域,使“管理规范、服务优质”成为行业新标杆,持续推动药品流通市场健康、有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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